禁区内任意球是怎么回事
禁区内的任意球,也称为禁区内间接任意球,是指在足球比赛中,当防守球员在禁区内将球踢给守门员,守门员用手直接接球的情况下,由进攻方执行的间接任意球。这种犯规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:
1. 守门员在禁区内用手和臂部持球超过规定时间(通常是5~6秒),这被视为守门员故意延误时间,应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。
2. 守门员用手触及同队队员故意踢给他的球,除非是因为队友技术动作失误造成的非故意行为,否则应判犯规。
3. 当界外球掷入本方禁区,守门员用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掷入的界外球时,也会被判犯规。
4. 守门员已经用手控制住球后,如果将球置于地上或传出,即进入比赛状态。此时,如果没有处于罚球区外的同队队员或对方队员触球,该守门员再次用手触球,就会被判“第二次用手触球”犯规。
禁区内的间接任意球不允许直接射门,必须经过两次触球以上,射门或进球才有效。如果攻方两次触球以上后射门或进球,则该进球有效;否则,即使球进了球门,也要判球出底线,由对方罚球门球。
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罚球地点离球门不足9.15米,人墙可以站到球门线上(即底线),以增加防守难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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